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管党治党不断走向“严紧硬”,根据《中共枣庄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试行)》(枣发〔2018〕12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重大意义
当前,我院正处在积极创建省优质高职院校的关键阶段,党组织建设状况和党员干部素质、能力、作风与党中央的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效能和工作任务要求相比都还有一定的差距。学院党委及各党(总)支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以“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的执着,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2018年全国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基本原则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问题导向,细化实化措施,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中的突出问题。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发挥好“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带头维护核心对党忠诚,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接受党内监督,带头弘扬优良作风,带头做到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为创建优质高职院校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党委领导班子责任
(一)从严抓管党
突出政治引领。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头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每年按照上级部署,组织对各党(总)支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抓基层党建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促进责任落实。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28日党员活动日”等制度。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按时参加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参加和指导1个所属(联系)党(总)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以适当形式为党员和所在支部和联系系(院)党员讲党课。坚持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党内选举、党务公开等制度,切实落实党代表任期制,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加强党内监督。落实党内谈话、述责述廉、函询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主动接受和鼓励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积极支持学院纪委的工作。
夯实基层基础。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建设过硬支部和支部星级化评定为抓手,突出政治功能,把各党(总)支部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师生、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加强党(总)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充实基层党务工作力量,增强基层组织活力,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向青年教师、高学历教师和青年学生倾斜,加大在高技能人才中发展党员力度。支持第一书记工作,更好地发挥其在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方面的作用。建好用好“灯塔—枣庄党建在线”等新载体,推动党的建设在线化数据化。全面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党委抓基层党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和基层党建任务一览表。
完善制度机制。严格执行党章党规,根据党中央部署,按照省、市委要求,研究制定学院党建工作总体规划、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加强党内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推动制度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二)从严抓思想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认真学习领会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卷等权威读本,扎实组织开展日常学习、轮训培训、专题研讨、宣传阐释。
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全面落实《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细则》,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精心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和“不议论、不守旧、不懈怠、不推诿”解放思想、担当作为大讨论,谋划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
发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校)思想政治教育主渠道作用,组织开展到胶东(威海)党性培训教育基地、淮海战役纪念园等地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支持新设立教师工作部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切实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
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宣传、党管媒体,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分析研判和处置通报,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强化互联网思想理论引导,批驳错误思潮,巩固和发展主流意识形态,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不断增强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治安全。
(三)从严抓执纪
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教育和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严防“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坚决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防止和反对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始终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特别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以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等问题。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督促党员干部摆正个人与组织的关系,自觉坚持和维护“四个服从”,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在行动上坚决维护和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组织原则、不服从组织安排,以及搞非组织活动等问题。
严明党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始终坚持一切出于公心、一切为了事业、一切按规矩办事,把党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作为党员干部行为底线,督促党员干部克己自律、严守底线。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违反各项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用好党组纪律处分权限,强化对党员的管理监督。
(四)从严抓干部
加强干部教育。围绕增强“八个本领”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精准度。注重培养干部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增强干部队伍适应新时代学院发展要求的能力。办好“雷锋精神大讲堂、工匠精神大讲堂、道德讲堂”,聚焦学院重点工作,适时举办专题报告、讲座,帮助干部开阔思路、创新思维、提升境界、增强本领。
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政治标准,真正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完善制度机制,提高各级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水平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整体功能。
严格管理监督干部。加大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统筹实施离任交接和经济责任审计。围绕干部履职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前移监督关口,注重通过巡察、举报等监督渠道发现问题。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作用。认真落实“凡提四必”要求,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结合巡察工作常态化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加强对干部担当作为情况的检查,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生态,推进干部能上能下。
加强对干部的厚爱激励。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意见(试行)》《关于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减轻基层工作负担的十条意见》,健全完善正向激励、考核评价、容错纠错、澄清保护机制,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严格落实《预防和查处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暂行办法》,及时为受诬告陷害的干部澄清是非,大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五)从严抓作风
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意见,深化“四风”整治,防范和查处各种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把纠治“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对巡察、举报和执纪审查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专项处置,优先查处,优先通报。
建立健全重要工作落实情况督促检查机制,加大“庸、懒、散、浮、拖”整治力度,加大对重要工作落实情况通报考核力度,为综合评价干部提供重要依据。严肃治理不作为、不担当等问题。加大对攻坚克难、开拓创新方面典型的发现宣传推广力度,营造敢于创新、善于创新的浓厚氛围。
推动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改进联系群众方式方法,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调查研究、联系班级、同师生谈心、民主评议等制度,始终保持党员干部同广大师生的密切联系。
(六)从严抓反腐
强化责任落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统筹谋划、安排部署、制度建设、检查考核等工作。每年对全面从严治党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职责分工,推动责任落实。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制定目标要求、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
强化执纪问责。全力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部门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配合上级机关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重要案件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为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
全力配合市委巡查工作。开展学院内部巡查工作试点,突出政治功能,检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党的领导是否坚强、政治生活是否严肃等情况,发挥巡察政治导向作用。用好巡察成果,分类处置,压实被巡察单位责任,强化整改问责,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增强巡察监督实效。
三、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一)党委书记责任
抓班子,带队伍。牢固树立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理念,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严抓严管,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分管责任和“一岗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同班子其他成员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责任落实情况,坚决纠正不重视、不落实、敷衍应付和消极抵触等问题。
抓谋划,聚合力。主持研究学院党的建设的重要工作、重大事项,主持制定党的建设相关制度规定,统筹分析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任务,研究推进措施。担任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定期听取职能部门抓党的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每季度至少主持研究一次党建工作,督促各系(院)、处室,各党(总)支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合力。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各党(总)支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经常听取纪检监察和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情况汇报,全面掌握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和不足。
抓责任,促落实。带头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每年与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总)支部书记至少开展一次履职谈话和一次廉政谈话,明确责任,传导压力,及时发现、提醒、纠正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总)支部书记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督促管党治党责任落实。 将学院思想政治和意思形态工作纳入“大党建”视野统筹谋划,加强思想理论建设,强化价值引领,着力督促构建“四位一体”德育体系。
(二)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履行“一岗双责”。既抓业务工作,又抓党建工作,对分管的业务工作和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全面负责。立足自身职责,协助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共同抓好管党治党各项任务落实,经常研究、布置、检查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并定期报告。强化统筹配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定期研究推进措施。统筹协调分管领域工作力量,配合支持党委工作部门推进党建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研究解决分管领域和部门的热点难点问题;每学期至少为学生上一次思想政治理论课或作一次形势政策报告,带头支持党政领导干部兼职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强化思想政治工作。
加强督促检查。每半年听取分管部门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督促分管部门、分管领域主要负责同志扛起应负的责任。
四、纪检机关和党委工作部门责任
(一)纪检机关责任
强化组织协调。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向党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支持配合上级巡视巡察工作。
强化监督检查。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坚决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省、市委及院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进行廉政谈话、述责述廉。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开展纪律教育,强化警示教育。
严格执纪审查。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抓好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意见落实,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问题;加大整治师生身边腐败问题力度,配合上级机关严肃查处损害师生利益的案件,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对党员的控告和申诉,按规定调查处理,切实保障党员的权利。
依纪追责问责。协助党委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执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意见和学院相关文件,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不落实,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以及该问责而不问责的,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营造浓厚氛围。
(二)办公室责任
根据党委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分工,协助抓好各项任务落实,配合起草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工作报告,协助组织安排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活动和重要会议,落实交办的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有关事项。加强对各党(总)支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贯彻落实党委会会议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和要求,督促主体责任落实落地、生根见效。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办公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统筹谋划、安排部署、制度建设、检查考核等。
(三)组织人事处责任
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从严加强干部教育培养和管理监督,贯彻落实好干部标准,以对党忠诚选忠诚于党的人、以事业为上选 担当干事的人、以扎实作风选作风扎实的人,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党员组织起来,把师生群众组织起来,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坚强战斗堡垒。深化人才发展机制体制改革,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大柔性引才力度,把各方面人才集聚到学院事业发展中来。联合质量管理(绩效考核)办公室,完善部门、系(院)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和党(总)支部、党(总)支部书记考核细则,围绕学院重点工作,优化指标体系,强化结果运用,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结合实际,认真做好组织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统筹谋划、安排部署、制度建设、检查考核等。 充分发挥教师工作部作用,研究方法、制定方案、注重实效,切实担起学院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主责。
(四)宣传信息处责任
加强理想信念宣传教育,深化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学习研究宣传,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推动党组织切实把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宣传党组织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进展成效和正反典型,巩固壮大主流舆论,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指导协调做好新闻宣传、对外宣传、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网络文化建设、舆情信息等工作。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宣传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统筹谋划、安排部署、制度建设、检查考核等。
(五)其他党委工作部门责任
学生工作处(统战职能)、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校)等部门,要把从严从实推进党的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切实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实际,研究推进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搞好年度任务和责任分解,明确分工,并作出安排部署。
在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领域,学生工作处充分发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主渠道作用,根据系(院)、专业、年龄等不同特点,坚持思政育人、加强专业育人、推进文化育人、强化实践育人,努力构建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新格局。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校)要在做好思想政治课程教学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对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培训提高,深入理论研究、创新教学方法,着力培育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品牌。
(六)党(总)支部责任
党支部处于最基层,是贯彻实施党的政策、主张的前沿阵地,党的一切任务的完成都离不开党支部卓有成效的工作。党(总)支部要切实筑牢战斗堡垒、工作基础,充分发挥政治功能、服务功能,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把从严教育管理党员落到支部,把群众师生工作落到支部。按照《党(总)支部考核实施细则》的要求,严肃主题党日、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政治生活制度,做好意识形态管控、党性教育、政治学习、发展党员、收交党费、团结发动群众等具体工作,不断加强过硬党(总)支部建设,积极参与党(总)支部星级化评定,努力打造市级“基层党建示范点”。
五、保障措施
(一)严格报告述职制度
落实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度,各党(总)支部每年向学院党委报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选择一定数量的支部书记现场作述责述廉报告并接受询问。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年度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等,向学院党委报告个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
(二)完善督促检查机制
由党委统一安排部署,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每年组织一次党建工作督促检查。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召开会议、印发通报、专题座谈等方式,调度整改情况,推动问题解决。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督促检查、述责述廉和述职评议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被督查部门必须认真抓好整改。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领导干部进行责任倒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三)健全协作联动机制
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每半年向院党委汇报一次工作。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加强沟通联系,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定期交流情况、总结借鉴经验、研究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