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办法》及学院党委有关要求,决定对你处落实学院内部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专项检查。现就专项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组 长:张华伟
巡 察 组:组 长:张凤山
成 员:满书鹏、邱宝强、付清泉、严孝珍
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加强党的建设,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重点监督检查保卫处在推进市委巡察组对学院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及落实学院对保卫处内部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确保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学院内部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措施和整改要求落实到位。
三、检查对象
保卫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所属科级干部。
四、检查内容
1、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及学院内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政治引领是否到位,是否能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整改要求上来,是否做到即知即改;整改责任是否落实,班子主要领导对整改工作是否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对整改过程是否全过程协调、全过程督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是否有效落实;整改措施是否到位,对存在的问题是否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措施是否起到成效,制度性漏洞是否有效填补,是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上的“防护墙”。
2、盯紧“三大问题”“六项纪律”“六个围绕、一个加强”,认真落实“五个持续”要求,继续对保卫处领导班子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情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更加深入细致的监督检查。
五、检查时间时间
2019年10月18日起
六、有关要求
1、保卫处要认真接受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要如实向巡察组反映情况,不得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察组提供虚假情况、材料等。要高度重视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对整改不到位或新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整改措施,逐项抓好落实。
2、检查人员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廉洁自律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规定职责开展工作,不干预保卫处的正常工作。
3、保卫处要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对部门落实整改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形成自查报告报巡察组,准备好相关佐证材料做好被查准备。
巡察组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