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处室,台儿庄古城校区,枣庄市大(中专)学生创业园:
为加强我院教职工外出参加社会活动的监督管理,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我院教职工在担任评标专家、人事招聘评委和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前,一律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到监察处备案,个别来不及的先电话沟通并事后及时补填。请各部门把本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所有教职工并进行有效监督管理。
根据需要,请到学院纪检监察网站《文件下载》栏目或学院内网通知公告栏下载《参加社会活动审批表》。
2017年5月25日
来源: 录入时间:2017-05-27 点击次数: